在汕头市2002年度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钟展南
(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汕头市2002年度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会议,主要是全面部署今年我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创优复核工作中去。市政府还将与各区县(市)、市直有关部门签订创优复核工作责任书。下面我就做好2002年度创优复核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创优复核工作的意义
(一)我市创优工作的简要回顾
1999年3月,我市正式报名参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这是市委、市政府推动增创汕头发展新优势,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决策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这一目标一提出来,就得到全市人民的一致拥护和大力支持。各级党政、各单位和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真正把创优工作作为“第一把手工程”来抓,落实创优责任制;市人大、市政协通过视察调研,为创优解决难点,重点问题提供重要决策依据;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通过不同方式为创优出谋献策;旅游部门更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创优的第一线;创优还得到海内外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全市上下、海内海外,形成创优的合力,使创优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的初审和国家验收组的验收,于2001年1月1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命名大会上,我市荣获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称号,这是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积极工作,共同努力取得的一项丰硕成果。
(二)创优工作极大的促进了我市社会经济尤其是旅游业的全面发展
我市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是继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之后,又获得的一块高含金量的“金字招牌”。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不仅仅是一块招牌,一个称号,更重要的是,创优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综合载体,是城市硬件设施建设、文化品位和环境质量的体现,更是一个国际品牌。可以说,“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的获得,标志着汕头市的城市总体素质提升到一个新的档次,对汕头市现代化建设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意义相当重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创优使汕头市的旅游业得以振兴。通过确立产业地位、增加投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立法、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和促销等一系列措施,汕头市旅游业的产业水平迅速提高。1998年全年旅游总人数179万人次,2001年达到224.4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从1998年的28.7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01年的35.38亿元人民币。
二是创优促进了汕头市的经济建设。一方面对全市经济的贡献率迅速上升;另一方面旅游业有力的带动和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也优化了全市的投资环境和商业环境。
三是创优推动了全市的环保工作。通过创优和开展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汕头市净化和绿化水平大大地提高了,得到广大市民、游客和侨胞的好评。
四是创优提高了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一方面旅游业的道德水平明显提高;另一方面,市民的文明程度也有进步,同时精神文明的硬件设施也不断完善。
五是创优提高了市民的生活质量,优化了市民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同时也增强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六是创优为汕头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了新的发展优势。交通更加安全快捷,道路设施更加完善,旅游业和城市的信息技术装备水平更加提高,特别是“万亭工程”。城市和快速反应功能也更加强大,城市的路牌、景点的说明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基本实现了国际化配置。
总之,创优提高了汕头的知名度,对树立我市对外开放和在海内外的形象,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我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这一称号又是来之不易的,是全市人民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千辛万苦创下来的“金字招牌”,
我们要倍加珍惜、精心维护。
(三)巩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成果,持之以恒的开展创优活动
根据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的城市应保持创优工作的连续性,并根据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国家旅游局负责组织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复核工作。复核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同时,国家旅游局对未通过复核的城市,将提出通报并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命名,收回证书和标志物。由此可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称号不实行终身制,必须按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和各个时期的具体要求持之以恒的开展工作。我市是2000年12月28日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的(2001年1月11日是命名大会),到今年年底满两年,按规定必须接受国家和省旅游局的复核。为此,汕头市旅游业发展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已制定了《汕头市2002年度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方案》和各单位责任分工表。分工表有标准部分和重点部分两种,请各部门各单位回去后认真研究,明确本部门、本单位的责任,迅速行动起来。
在当前开展的创优复核工作中,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对创优复核工作轻视、麻痹的倾向,认为创优验收我市以高分顺利通过,这次复核检查肯定可以轻松过关。另一种是对创优复核工作存在消极厌倦思想,觉得在机构改革后人员精简,又面临十分繁重的工作任务,因而对复核工作缺乏热情。这两种倾向都是十分错误的。我们要高度重视创优复核工作,充分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排除一切干扰,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做好创优复核工作。
二、加强领导,广泛发动,确保创优复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国家旅游局印发的《2002年度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要点》,今年的复核工作内容多、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检查复核严格,仅仅依靠旅游部门是难于实现的,必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创优复核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头市旅游业发展协调委员会”,李统书书记担任名誉主任,李春洪市长担任主任,我和詹国良副秘书长、王小辉局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王小辉局长兼任主任,成员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组成。各级党政和部门对今年的创优复核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第一把手要亲自抓。《2002年度汕头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各单位责任分工表》分配给各单位的工作任务,要不折不扣的完成。这次会议,我还要代表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建立复核工作责任制。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根据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复核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主动承担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措施得力,按时保质完成创优复核工作。国家旅游局从现在起到年底都在组织抽查,千万不要掉以轻心。还是那句老话:“谁主管,谁负责”。哪个部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该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由于创优复核工作涉及到城市众多部门,特别是体现在城市功能设施相关的城管、建设等部门,所以我们要求:城管、建设系统要抓紧道路改造和城市建设工作,着重搞好中英文路牌、指示牌以及公共信息图型符号的设施配套,确保城市和景区道路的畅通,为复核活动提供较好的城市设施条件;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着重治理乱摆乱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尾随乞讨和兜售商品以及欺诈旅客的行为;口岸部门要简化入境手续,为出入境旅客提供热情、方便、简洁、快捷的服务;城管、环保、卫生部门要重点搞好窗口行业的保洁工作,消灭卫生死角,定期组织清洁卫生大行动,对乱丢乱吐、乱堆放的行为予以处罚和限期整改;公安、司法部门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治安良好、稳定和城市、景区的良好公共秩序;交通部门要搞好城市、景区出入口的道路建设,确保城市旅游交通便利、快捷和顺畅。
在复核过程中,将分期或分批对参与复核的相关部门按《检查标准》要求分工落实目标责任进行检查。
为做好创优复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启动创优工作机制。创优工作机制在我市创优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城市和综合管理有极大的威力、效力和影响力。为做好创优复核工作,要健全和完善创优工作机构,再创创优工作的浩大声势和强力局面。
在这里我要强调一件事,在机构改革中,部分单位和部门职能发生变化的,原创优工作责任也要随职能转移而转移,不能互相推诿。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优复核工作氛围
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展开讨论,宣传广告等形式,把重要意义,任务目标和措施要求,大张旗鼓的宣传出去,同时要结合当前我市“重建信用、重塑形象”新世纪生命工程的开展,尽可能地把全市人民发动起来,做到家喻户晓。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中的主渠道作用,各新闻单位要开辟并精心办好专栏,对创优复核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道,对影响创优复核工作目标实现的不良现象予以曝光和监督。
(三)依托主体,发动市民参与
创优复核工作一定要依托旅游企业这一主体,同时又要发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创优复核工作献计献策。旅游部门要发动市民参与监督,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布监督内容、建立监督渠道等,自觉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批评和合理化建议。要继续开展创优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市民牢固树立“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思想。各级领导干部在全民参与中要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
三、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创优复核工作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02年度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的通知》:2002年度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紧紧围绕国家旅游局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的中心,按照国家旅游局《2002年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市场整顿规范主题工作年方案》的要求,在复核创优标准的基础上重点复核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情况。因此,我市今年开展的创优复核工作同前两年进行的创优工作既有共同点,又有侧重点的不同,是在复核创优标准的基础上重点复核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所以,我市今年的创优复核工作重点和难点是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关于这项工作,我市在今年一季度就开始了,并在4月24日召开了“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动员大会”,我在大会上做了动员,市旅游局王小辉局长同各旅行社签订了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责任书。有关工作许多已经在落实和进行中,但距今年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必须下大力气抓紧、抓实、抓好。这里我再强调几点具体意见:
(一)对城市旅游基础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一是要大力贯彻国家旅游局“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主题工作年”的要求,重点开展改善旅游环境建设和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基本实现“五无”目标。即: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野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从而达到“三个提高”,即提高导游队伍管理水平;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
二是要从源头上着手,严厉查处导游员私拿私授回扣行为,建立公开合法的佣金收授制度和公开公平的导游员工作报酬机制。各旅游企业要签订《诚信经营公约》,(并与旅游购物单位签订公对公佣金协议)公开承诺导游人员不收回扣,接受游客监督。
三是强化对旅游购物的管理。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购物商店、消费场所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诱迫购物等欺客宰客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同时强化对旅游购物的管理,对旅游景点各种收费和旅游景区内的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在旅游购物商店推行顾客不满意即可退货承诺制度,树立诚实守信的旅游市场形象。
四是旅游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旅游车船运营的安全整顿。重点查处非法、带故障、套用和超时运营,治理多种违章违纪现象,消除安全隐患并规范旅行社用车制度,明确保障安全的措施和责任;要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整顿城市“一日游”市场,重点打击无证导游,坚决查处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争取“一日游”无重大投诉;要会同统计等部门,开展旅游统计大检查,纠正旅游统计中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甚至伪造、篡改等问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罚,达到规范旅游统计工作的目的。
(二)全面清理整顿导游队伍
一是要贯彻《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筹办导游服务管理中心,迅速建立和完善“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两套组织体系和教育管理体系。
二是加紧推行导游计分制管理和IC卡管理。建立导游人员信誉档案制度和除名公告制度。坚决清退政治、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人员。
三是继续做好导游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促进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提高。
(三)大力整顿旅行社市场
一是要全面开展以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为中心的“创建汕头市优秀旅行社”活动,通过评选优秀旅行社和“黄牌旅行社”,建立旅行社市场优胜劣汰机制。
二是要坚决查处各种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整治“零团费”和“负团费”;查处虚假旅游广告;查处使用“黑车”、“野导”等违规行为。
三是要加大对外、对内的改革开放。做好迎接国外旅行社参与国内旅行社业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快我市旅行社改制、重组进程,鼓励旅行社开展网络化经营,苦练内功,提高素质,建立规范的运营机制、用人机制和质量保障机制。
(四)依法规范出境旅游市场
要严格执行“六不准”规定,即国务院法规明确规定的未经许可不准经营出国旅游业务,不准到非旅游目的地国旅游,不准诱导黄、赌、毒活动,不准强迫购物和强迫参加自费旅游项目等要求,坚决打击境内外违规行为。
同志们,根据《汕头市2002年度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今年7月份,我市要做好迎接省创优复核小组对省内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复核工作。9-12月份,要做好迎接国家旅游局派员复核的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这种形势下,我们特别提倡要保持并发扬在两年来创优过程中形成的创优精神,这就是: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的大局意识,百折不挠、勇于战胜困难的旺盛斗志,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志在必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意志。这种精神是我们克服困难,经受严峻考验,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宝贵精神财富和坚强思想保证。我相信,只要我们保持和发扬这种精神,就能巩固和发展创优工作的成果,并将创优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推动旅游业的大发展,使之真正成为我市的新兴产业和强有力的支柱产业。
(作者:钟展南 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