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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回顾及今后发展思路
揭阳建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粮食生产连年获得丰收。1997年全市粮食生产是建市以来的第六个丰收年,单产、总产连续四年“双超历史”。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85.18万亩,单产450公斤,总产128.4万吨,是在继1996年之后,第二年实现“吨粮市”。
——“三高”农业迅猛发展。目前,全市已建成了优质稻、荔枝、龙眼、柑桔、青梅、香蕉、茶叶、蔬菜、水产养殖、畜禽等十大农业商品基地,并形成了区域化布局、基地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同时,涌现了一批向农工技贸一体化方向发展的现代农业企业。随着“三高”农业的发展,水果、茶叶、蔬菜、肉类、水产品等主要农产晶产量大幅度增加。
——乡镇企业快速发展。1997年全市乡镇企业完成总产值431.91亿元,比建市初期增长10倍多;“下三级”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达
80.60%;出口交货总值28亿元。全市亿元镇增至 69个,其中10亿元以上的镇12个,亿元企业发展至12家,获自营出口权企业10家。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建市六年来,全市共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32949.7万元,共维修加固江海堤围451.36公里水闸190座,水库121座,改造低产田38.01万亩。林业生产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造林绿化成果的基础上,整体效益得到明显提高。
——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至1997年底,全市共投入扶贫资金9690.85万元。目前,全市138个贫困管区中,人均收入达到1200元以上的有134个,集体经济年纯收入3万元以上的达到124个,“三通”问题基本解决,有近九成的绝对贫困户和绝对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
——深化农村改革取得较好成效。建市以来,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正确处理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真做好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治理“三乱”减轻农民负担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了农村大局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 1997年与1991年比较,农村社会总产量从70.80亿元增至540.00亿元,增长近7倍,农业总产值从
32.90亿元(1990年不变价)增至53.28亿元,增长 61.9%,农民人均收入从1135元增至3260元,增长近2倍。
为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社会稳定,开创我市农村工作的新局面,今后一个时期内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
2、狠抓精神生产。通过确定精神种植面积、推广良种法和开展粮食创高产活动,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粮食工作责任制考评指标。
3、建设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四大体系”。把搞活农产品加工流通放在突出位置上,着力抓好“四个体系”建设。一是巩固和发展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十大农业商品基地生产体系;二是形成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农产品深精加工体系;三是形成以中心批发市场为主体,其它各类市场为配套,联结国内外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四是形成多元化的农产品营销流通体系。
4、实施“五个一”战略,推动乡镇企业发展。围绕抓好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进一步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
5、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九五”期间每年的水利投入要达到2.6亿元。要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林业二次创业”,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推进林业产业化。
6、继续抓好扶贫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扶贫成果,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步伐。
7、深化农村改革,认真做好治理“三乱”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按中央的要求,在首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顺延30—50年。要继续探索和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和分配制度改革,引导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切实加强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管理,规范其行为。同时,要做好治理“三乱”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本文作者为揭阳市农委主任)
摘自:《潮汕史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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