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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能武能文的人民公仆
我是1991年10月从部队转业到汕头市工作的,在市检察院当了一年多的副检察长之后于1993年7月担任市司法局局长。在海军部队里,可算是个“老本行”,所带领的部队号称“中国第一旅”,曾经和将士们守边戌战于西沙、南沙群岛,为保卫祖国的海、边防立过功、受过奖。可是,到司法行政战线,我是个“新兵”,要从头学、从头干。因此,跨进司法局的大门后,我立下一个信念:我是人民的公仆,应该勤勤恳恳地工作,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办事,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我扎扎实实抓好四件事,一是抓领导班子建设,二是抓队伍建设,三是抓深化改革,四是抓业务的创新与发展。经过与同志们的共同努力,领导班子团结得到了加强,队伍人心稳定,各项业务蒸蒸日上,去年全市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数、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等业务创历史最高记录,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其它多项业务也有较大幅度增长。
两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深深体会到:司法行政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政权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中有着不容忽视的位置。当前,汕头司法行政工作基础牢固:前景好,广大干警十多年来的努力,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又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另一方面是困难多,各地发展不平衡、新形势又给我们提出了更新的任务、更高的要求和更难的课题,是希望与压力同在,机遇与考验并存,为此必须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深化改革,搞活机制,大胆开拓,勤奋工作,面对所处的汕头是特区城市、开放城市的特点,亟需贯彻汕头市委提出的“法制治市”的战略方针。通过加强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劳动教养、法制宣传、法学教育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为汕头市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必须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加快改革步伐,增强自身活力。改革是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进一步搞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途径,要常抓不懈,研究强有力的改革措施,继续改革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服务体制,重点是加强法律服务部门的改革。才能使我们的事业充满生机与活力。
第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恪尽职守。在新形势下还存在诸多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不良因素,解决这些问题,司法部门是责无旁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努力发挥自身职能作用:通过加强人民调解防激化工作,调整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把好“第一道防线”,减少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加强劳教工作,配合各专项斗争使被劳教人员“收得进,管得住,跑不了,改造好”,使其不再重蹈覆辙,减少犯罪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通过律师刑事辩护工作,保护无辜,惩治犯罪,教育群众;还要及时派出得力干警,参加政法系统的统一行动。遏制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的安定。
第三,搞好法律服务和公证处工作,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法律服务工作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发挥这一独有的职能优势,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各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部门,都要根据市场经济的新走向,抓住仙头经济发展的新热点、新门类、新需求,大胆开拓对金融、房地产、股份制、期货市场、劳务的法律服务,管好、办好律师事务所和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到经济建设发展到哪里,法律服务工作也服务到哪里。
第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法制建设造氛围、打基础。要继续抓好“二五”全民普法教育,重点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需求,加强对有关市场经济主体行为规范、市场运行规则、市场宏观调控、国际经济贸易条约、国际惯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要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有关稳定社会秩序的“严打”“扫黄”等除七害的专项活动,打击犯罪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把社会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要拓宽宣传渠道通过电视台,广播站出动宣传车举办法律讲座,办图片展览,印发宣传资料,出版专栏等工具,大造声势教育群众爱国,守法、敬业.抓好法学教育,做到学历教育和在职干部培训两手并举,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五,抓好班子、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整体战斗力。为了实现上述工作目标,要继续抓好三大建设:一是抓好班子建设,使之政治过硬、作风过硬、工作过硬;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康政建设和业务建设,对劳教干警要加强专政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增强对劳教人员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方针。每个司法工作人员都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做到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业务精干,使之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的战斗力量;三是抓好物质装备建设,亟需解决当前劳动场所的破旧,场地不足问题,以便对劳教人员的严管严教.为司法行政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本文作者为汕头市司法局局长)
摘自:《潮汕史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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