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李统书的讲话
(2003年6月25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开得很成功、很圆满。
大会审议批准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两院”以及计划、财政等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班子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体现了全市人民的意志,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一次民主的大会、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必将进一步鼓舞和动员全市人民万众一心,开拓创新,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强市而努力奋斗。
过去五年,市十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解放思想,勇于开拓,进行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通过认真行使监督权,有力推动了依法治市进程,对促进汕头经济社会走出低谷,步入新的起跑线发挥了重要作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中的一些同志因年龄关系,不再进入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多年来,他们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倾注了大量的智慧、心血和汗水,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而今,他们又积极拥护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愉快地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去留,为我们树立了良好榜样。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并选举我继续担任本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这是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对我们的信任和厚爱。在此,我代表新当选的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对全体代表和480万汕头父老乡亲表示衷心的感谢,本届市人大任期的五年,是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人大的工作面临着光荣而繁重的任务。我们深知这一岗位的神圣和崇高。我和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一定继续发扬十届人大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殚精竭虑,努力为汕头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决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的重托和期望!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与同志们真诚共勉。
一、抓住机遇,乘势而进,全力推动汕头经济建设上新水平
当前汕头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经过两年多的奋力拼搏,我市经济社会已经逐步摆脱困境,走出谷底,步入新的起跑线,呈现信用回归、形象恢复、人心回暖、经济回春的可喜局面。我市的GDP去年增长5.6%,今年1至5月比增7.4%,经济自主性回升的动力明显增强。随着投资环境的日益改善,前来汕头投资创业的客商日渐增多,可以预见,汕头新一轮大发展的春天即将到来。近一个月来,我市先后召开了党代会和“两会”,明确了今后五年的发展思路。特别是6月上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亲临粤东、深入汕头调研,为汕头发展鼓劲加温,把脉出招,进一步明确了汕头的发展方向。汕头发展的大政方针已定,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今日汕头,政通人和。省委省政府殷切期望我们加快发展,老百姓迫切希望我们加快发展,形势要求我们加快发展,海内外乡亲关注汕头发展。加快发展已成为时代的最强音。
加快发展是汕头第一要务,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法宝,是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历史责任。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牢牢把握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紧紧咬住发展不放松,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汕头工作大局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市党代会确定的工业强市、城乡协调、外向带动、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五大战略的实施,增创民营、侨乡、商贸、海洋四大优势,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努力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努力交出优异的答卷。
二、依法履行职权,努力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上新水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我市人民行使国家职权的权力机关。市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受全市人民的重托,为全市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责任十分重大!我们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与全体代表一道,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代表民意,集中民智,兢兢业业,扎实工作,为汕头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要依法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行使监督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监督的对象主要是“一府两院”及政府职能部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依法行政,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通过依法监督,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政的行为和违背人民群众意志的行为;通过依法监督,更好地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总结前一届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述职评议、质询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的职能,提高监督的权威性。要坚持与时俱进,突出监督重点:一是加强和改进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违法案件,要督查到底,依法纠正;二是要抓好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投资经营环境、财政预算、国民经济计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实施监督。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的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三是要加强廉政监督,防止权力腐败。不受制约的权力极容易走向腐败、走向反面。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对“一府两院”的最大支持,是对国家公务员的最大爱护。张德江同志在粤东考察时作了重要讲话,对廉洁从政、干净干事的问题高度重视,反复强调。不能否认,官场腐败问题是群众议论的一个热点。历史上,形容吏治腐败状况莫过于“卖官鬻爵”,而今天,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也成了群众议论的热点,群众对此无不深恶痛绝。买官者一旦得逞,必然利用手中权力谋私利、捞好处、搞腐败,败坏风气,害苦百姓。要通过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廉政监督,坚决杜绝买官卖官,防止权力腐败。深化改革,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同时,通过发展经济,努力从制度上保证合法收入,改善工作待遇,增强公务员队伍防腐保廉的自觉性,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建设“阳光政府、文明社会”,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感到放心。
要切实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要更好地发挥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的优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围绕建设经济强市和粤东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围绕改革开放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抓紧清理一批不适合发展需要的法规,及时修订完善一批现有法规,制定一批新的法规。通过立法创新,推动政府转变职能,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向政府培育市场、市场解脱政府、企业发展生产转变;通过立法创新,进一步发挥特区经济体制改革“试验田”和对外开放“示范区”的作用,争当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排头兵;通过立法创新,推进制度创新、体制创新,促进规范行政、廉洁行政、透明行政,使人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通过立法创新,促进区划调整以后“大汕头”在改善投资软环境、发展民营经济、促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工作有新突破。从法律上规范、制度上保障汕头建设经济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依法治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审议,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保证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保证重大事项决策最能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代表群众利益。同时,要认真履行重大人事任免权,依照法律,坚持标准,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严格把关,选优汰劣,对真正德才兼备的干部委以重任。
三、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进人大工作上新水平
做好新一届人大工作,关键要靠我们这个班子,靠常委会全体成员共同努力。我们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新一届常委会要成为坚决维护宪法、坚持党的领导的集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学习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凡是宪法规定的职权,都要认真行使;凡是宪法没有规定的,决不能随意超越。一切违反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的行为,都要坚决予以纠正。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委的主张和意图得到贯彻实施。
新一届常委会要成为体察民意、代表人民的集体。人大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必须忠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始终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对人民负责,造福人民,受人民监督,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新一届常委会要成为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集体。“公生明、廉生威”。我们要身体力行,高标准要求自己,带头坚持“两个务必”,“五个力戒”,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廉洁从政,执政为民,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联系群众的模范、团结群众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当好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投资者的“守护神”。
新一届常委会要成为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集体。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新要求,与时俱进,在遵守宪法法律的前提下,敢于破除各种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敢于积极探求新的工作思路,敢于大胆创立新的工作方式,把我市人大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各位代表,同志们!振兴汕头,再造辉煌,是全市人民和一切关心汕头发展的人们的企盼。市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张德江同志考察粤东讲话精神,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求真务实,奋力拼搏,为实现汕头新的腾飞作出应有的贡献!
摘自《汕头日报》200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