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福庭作品集--谈汕头海关的历史、现状与发展前景    

谈汕头海关的历史、现状与发展前景

    海关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国家产生和发展的产物,并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交往的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发展的。回顾过去,剖析现状,展望未来,应该说,新中国海关的历史,是新中国四十五年光辉历程的生动写照和缩影。
    一、旧中国海关是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海关。潮海关的九十年历史,是帝国主义控制旧中国海关,用以压迫和掠夺中国人民的一个缩影。
    据史料记载,汕头早在1861年(清咸丰十一年)开埠以前,已是一个具有商业意义的集镇。而海关机构的设立,可以追溯到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清政府成立粤海关后,在潮汕地区所设税口。1853年(清咸丰三年)粤海关在汕头妈屿岛设立海关,称潮州新关或称“常关”。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地民国家。根据中英《天津条约》及《续增条约》,汕头被辟为十个通商口岸之一,并于1860年(清咸丰十年)成立潮海关,即汕头海关的前身,亦称“洋关”。从此,潮汕地区出现了分别由中国人管理的“常关”和外国人操办的“洋关”并存的局面。
    帝国主义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夺取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海关管理权和税款收支权,使中国海关的主权丧失殆尽。潮海关成立以后,主要任务是对进出口船舶及货物、旅客行李物品的检查、征税和查私,并先后包揽了一部份港务和海务工作,以及粤东、赣南、闽西南等地邮政业务。但在海关管理权方面,从1860年至1949年间,总税务司先后直接任命 66个外国籍人任潮海关税务司,其他重要职务几乎都由“洋员”担任,执掌了海关关务实权。清政府设立“海关监督”一职,意在监督税务司而权不旁落,实则徒具虚名,仅负责保管税款及支拨税款之责,其他众多的中国籍关员则地位低下,薪金低廉。在关税自主权方面,潮海关执行的业务制度和关税税则税法,一律根据不平等条约由外国人制定;海关关税收入被迫用来对外赔款的保证和对华贷款的抵押,只有“关余”才归中国政府支配。关税成为帝国主义在我国倾销商品和鸦片,掠夺大量廉价劳动力、原料和金银,扼杀我国农业和民族工商业,榨取民脂民膏的残酷手段。据1864年到1911年的48年的统计,输入潮梅汕地区鸦片达17012.1吨,输出金银约合2.3亿银元,征收各种税款约合7958万银元,其中绝大部分作为战争赔款,约有294万人离乡背井,越洋谋生。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潮海关还利用其特殊地位进行各种情报工作与政治干预活动,处心积虑地破坏蓬勃兴起的汕头工人运动和革命运动。而对日本军舰在海上保护日本、台湾走私船不敢查缉,还与当时国民党反动官僚买办、军政人员相勾结,大肆进行包私放私活动。潮海关也采取了一些资本主义的行政管理方法,某些组织技术、资料积累、业务管理,与过去封建的海关管理制度相比,有一定的进步性和科学性,但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帝国主义利益的。在旧中国,我国人民为收回海关主权进行了长期的斗争。直到1949年10月24日汕头解放,潮海关终于回到了中国人民手中。特别是1949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成立和51年5月1日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正式颁布实施,汕头海关的历史从此掀开了新的一页。
    二、新中国海关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海关。在建国 45年来的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前与后,汕头海关在性质地位、指导思想、管理体制及职能作用等多方面发生了相应的深刻变化,经历了不断探索、发展和逐步走向完善的历史过程。
    在海关性质的提法上,解放初期曾提出海关是“把守国家经济大门”的行政机关,是“执行对外贸易管制政策的实际监督机关”、“保护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武器”,1955年提出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中心工作是“经济政治保卫”,1958年又提出同时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1971年强调发挥海关保卫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把“经济政治保卫”改为“政治经济保卫”。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海关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1980年1月国务院《关于改革海关管理体制的决定》提出:“海关是代表国家在口岸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机关,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进出口的政策、法律的重要工具,是进行对外经济斗争的一个武器”,1987年1月22日颁布、同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海关法》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及货物、行李、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这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提出的,更全面、准确、科学地概括了我国海关的特性和主要职能作用。
    在工作指导思想上,解放以后一段时期内,海关一直是以“防范为主”的。当时我国经济还很落后,十分脆弱,又处于一些国家的经济封锁之中,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看,海关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国家经济,防范和打击一切破坏对外贸易统制政策的行为和走私违法活动,是必要的。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海关性质的提法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阶级斗争为纲”和“左”的思想在海关工作中的反映。体现在监督管理的制度、方式、方法、措施上,主要是分兵把口,层层设防、严加限制、“外紧内松”,放弃和削弱了海关职能。改革开放以后,1979年全国海关工作会议提出新时期海关工作方针是“依法监管征税,方便合法进出,制止走私违法,保卫促进四化”,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和“既严格、又方便”的原则,体现了国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赋予海关的重要职责。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在总结海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海关总署于1986年提出了“促进为主”的工作方针。这一方针是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海关工作具体体现,是我国海关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发展的路子,为新时期海关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在组织体制上,解放后相当一段时期内,汕头海关主要是受外贸部和地方党政部门的双重领导,可以说是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的产物。国务院于1980年1月决定改革管理体制后,全国海关建制归属中央,成立海关总署,直属国务院。汕头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直接向海关总署负责;同时受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的协调指导和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体现了集中统一的特点。1984年7月汕头海关被批准为厅局级机构。近十年来,汕头海关为更好地适应关区各地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形势,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对组织机构几经调整和完善,初步形成了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1985年汕头海关仅有10个处 (室)、2个驻外办事处和汕尾分关,目前有17个内部处(室),还有海城、普宁、潮阳、汕头机场等4个办事处和汕尾、榕城、潮州、梅州、饶平及在筹的保税区、广澳;外砂、南澳等9个隶属海关,反映出汕头海关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
    在职能作用上,汕头海关在改革开放前,也受“左”的干扰和破坏,但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在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流,保护国内工农业生产,打击走私违法活动等方面还是起了作用的。改革开放15年来,汕头海关在总署和广东分署的正确领导下和地方党政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促进为主和从严治关两个基本方针,充分发挥把关服务职能作用,完成国家赋予的主要任务,为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自1979年到1993年十五年间,汕头海关累计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73.94万辆(艘、架)次、货物2532.55万吨,验放旅客行李物品362.99万人次,征收关税22.23亿元和代征税12.92亿元,与1949年至1978年相比,分别比增14.67倍、2.3倍、8.5倍、41.6倍和55.8倍;查处走私案6473宗,扣获私货3.29亿元,增加14.1倍。汕头海关还依法贯彻落实国家优惠政策,仅汕头特区扩大后的92、93年,共减免关税42.43亿元,为地方经济建设积累了大量资金。
    在业务建设上,针对关区内国家政策层次较多,开放口岸多,海关监管时间,空间跨度加大,业务点多、面广、线长、量大的情况,汕头海关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科学化和制度化轨道。主要有,在管理模式上由注重现场监管向强化后续管理转变,形成了前期管理、现场监管与后续管理有机统一的综合监管体系,在管理手段上由手工操作为主向计算机自动化处理转变,利用计算机辅助决策技术,实施报关自动化系统,对进出口货物的全过程实行了全面监管控制和处理,使监管作业流程和货运通关流程发生深刻的变革,逐步与国际通常规则接轨;在管理方法上由顾及全面向突出重点,分类管理转变,尤其对评选的“信得过”或“信誉良好企业”进出口活动给予最大通关便利,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效率,在管理方式上由单一强调严密向严密与方便有机统一转变,形成了预先报关、现场报关与事后集中报关相结合的报关体系,同时实行了灵活多样的监管方式,方便合法进出,在管理格局上由片面强调海关主管向促进企业自管、争取社会共管转变,形成海关主管、企业自管,社会共管有机结合的综合管理体系:在管理手续上由繁琐向规范简便转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在队伍建设上,汕头海关近几年来通过狠抓从严治关,强化海关意识,加强海关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大力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造就出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公正廉洁、文明把关的合格干部队伍。现有干部职工1500多人,是1985年的1.7倍。
    三、九四年初全国海关关长会议确立了新时期海关改革与发展基本目标,即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对外开放相配套,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方便与严密、制约与效能有机统一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海关的管理体系.也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海关制度。汕头海关事业从此进入了崭新的发展时期。
    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目标及基本框架,以市经济体制为取向的改革已经进入了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新阶段,要求海关的改革与发展必须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并尽快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我国海关在确立上述目标的同时,提出了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确定了在业务工作上要毫不动摇地贯彻促进为主的方针,在队伍建设上要坚定不移的贯彻从严治关的方针,总结了在垂直领导管理体制、贯彻促进为主方针和从严治关方针三条基本经验,这既是对十五年来海关改革与建设实践理论总结,又是海关战线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忠实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具体体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建立现代海关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我关今后相当时期内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其基本内涵和特征是:
    1、法制性。在一定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海关业务活动实质上都是行政执法行为。海关既要坚持严格依法行政,贯彻政策,又要把改革与立法结合起来,把法制建设贯穿于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的整个过程。要根据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对海关执法行为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广泛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海关法规和执法活动的透明度,改善海关的执法环境。同时,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信息四个手段,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保障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有效实施,为实现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目标服务。
    2、系统性。现代海关制度本身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具有目的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的基本特征。汕头海关将从指导思想、业务制度、管理模式、方法手段、人员素质以及外部合作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配套改革和建设。当前巳着手开展了八项改革,即改革监督管理模式,全面推行稽查制度,深化通关制度改革,建立新的通关秩序;改革保税制度,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建立验估制度,提高关税征管专业化水平,加快科技开发应用,实现科技业务一体化,改革海关机构,优化职能配置: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完善激励机制;改革教育制度,建立多层次、系列化海关教育培训体系,以期在本世纪末构筑起现代海关制度的基本框架。
    3、科学性。即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科学有效,体现方便与严密栅约与效能的有机统一。要在加快通关速度的同时,通过实施稽查制度,改变把海关仅仅看作是“守门人”的传统观念,改变把人力、物力和监管手段过分集结在口岸通关的狭小空间和短暂时间的传统模式,转而把海关对进出口的监督管理建立在企业管理和帐册稽核的基础上,扩大监督管理的空间和时间,使口岸通关更便捷,使监管更科学、更有效,更好地适应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4、先进性。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现代海关制度必须有先进的科学技术的支持,逐步实现科技业务一体化。仙头海关要继续以报关自动化,办公自动化、关区计算机网络等有关综合、单项应用项目为重点,加强和完善计算机开发应用;以计算机网数据通信和海上缉私通信为重点,按照利用邮电公网辅助自建通信网和卫星电脑通信网相结合的原则,加快通信建设;同时加强各类检查技术建设,并尽可能纳入海关系统全国性联网;要实施与银行、外贸、税务等有关部门及企业的计算机联网,最终实施“无纸报关”(即EDl),努力提高科技应用广度和力度。
    5、国际性。发展开放型经济,需要一个开放型的海关。建立现代海关制度,使海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更为迫切。随着我国“复关”进程加快,我国海关将在现有基础上,更广泛地加入一些国际性公约,积极地参与国际多边合作,在海关国际组织(如海关合作理事会)和国际合作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汕头海关各项制度也将进一步建立在国际通行的规范之中,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按国际惯例办事。如借鉴外国海关“外部审计”做法,实行稽查制度;借鉴国际报关服务的标准,逐步建立报关专业培训体系,改革和完善保税制度,向国际规范靠拢等等,为汕头尽快实现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战略目标服务。
    当前,全党和全国人民正在抓紧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我们汕头海关在总署的领导下将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精神部署,深入的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并和贯彻全国海关关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密切联系实际,勇于探索,不断进取、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完成国家和上级赋予我们的职责任务,力争在本世纪末在我关筑起现代海关制度的基本框架,更积极主动地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服务,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汕头市尽快实现建立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战略目标作出更积极的贡献。

摘自:《汕头史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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