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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载史册 功在千秋
——推荐“名人工作感言”
推荐“名人”,乃是一件举能荐贤意义深远的闪光工程。让名垂千古,聚潮汕之精英,汇民族之财富,扬中华之传统,旨在激励后人投身于当代的伟大实践,谱写更加壮丽灿烂的历史篇章。
纵观推荐历史名人工作的始末,首遇之难,就是如何把握推荐标准的问题。我觉得所谓名人,顾名思义突出的是“名望”,也就是说为视其知名度,名人所指,意在其事业上的建树,看对社会的奉献政绩和功勋,是时代的名贤,典型的代表,优秀的人才。推荐名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先进人物,更不存在与先进人物划等号,就某种条件来说,比先进人物更高一筹。这样的名人,才能真正受到人们的钦佩和敬仰。否则,书写随意降低名人的条件,就会失去其存在的历史作用和价值了。
其次,名人不须受到年龄,级别和名额的限制。推荐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以严把关、以质定量的原则,要定用指标的做法是违背客观的,是不准确的。有人认为推荐名人宜选择“盖棺定论”的人物,对还健在的人物难以评说,担心以后会起变化而产生顾虑,持这种态度是片面的,倘若这些人有了过错,这应当尊重历史,这才是真正的辩证唯物主义者。对于已经“盖棺定论”的人物来讲,也要用历史的观点,全面地、实事求是的态度加以评价。
其三,推荐名人在资料的事理和撰写方面,要力求详实、准确,注意广泛搜集,工作要深入细致,才能真正表现名人的形象、业绩。搜集的资料不要局限于历史档案,还要善于采集其它的档案。因为其中的一些名人,过去往往甘当无名英雄,现在我们要把它推荐出来,需要做大量搜集工作。这些留在人们心中的名人,虽在历史时期中社会知名度很高,业绩卓著,但常常把功劳归于集体、归于别人,往往在本人的档案中找不到记载,尤其是参与许多闻名的社会活动,所以要靠一番的调查才能获取资料,故不可忽视,并注意把它挖掘出来,才能把推荐工作做好。
其四,推荐名人的工程,在事理书法和表现形式上,系用芳名录、简表、名人表、名人传,名人馆等档级分别载入史册,为其树碑立级,这对于展示一代人才,精英,为历史留下可考的资料将是十分宝贵的,我为能参与这项工作感到欣慰,愿大家都来为未竞的事业举能荐贤,让名人发扬光大,留芳千古。
(本文作者为“潮汕海内外名人”政法界办公室主任、现职汕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摘自:《潮汕史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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