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丰作品集--汕头检察工作十年回顾    

汕头检察工作十年回顾

    离休之际,回首在汕头人民检察院任职的十度春秋,厉历在目,记忆犹新。这十年,是检察工作迅速发展的时期,我有幸能为我市检察事业尽微薄之力,感到欣慰。
    十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面对改革开放中检察工作碰到的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探索、拓展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路子。1986年,明确提出了检察工作要主动、自觉地为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1992年,学习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后,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审时度势,调整工作部署,制订了为特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六项措施,明确提出区分罪与非罪的十个界限,得到市委的肯定并转发。尔后,市院组织干警走出机关,深入基层、企业,先后召开座谈会182场1930人,倾听企业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帮助82个单位改章建制210项;向93个单位提供法律咨询,与20个企业开展了廉政共建活动,在各方面加大服务力度,受到企业界的普遍欢迎和支持。
    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服从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出发,全市检察机关坚定不移地把反贪污贿赂斗争列为检察工作的重点,作为对经济建设最主要最直接的服务,不断加强举报,强化侦查,拓展预防犯罪工作,集中精力查处大要案,依法妥善处理小案,在提高执法水平上下功夫。84年至92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822件,立案侦查 1074件1384人,其中万元以上大案357件,查处科级以上干部犯罪72人;依法逮捕案犯592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3769万元。面对新时期严峻的治安形势,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严打”作为检察工作的另一个重点,坚决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坚持提前介人,积极参加“严打”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84年至92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逋的刑事案犯 15523人,审查后决定批准逮捕14686人,其中,杀人、抢劫、强奸、重大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582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和免诉 16567人,审查后决定起诉14616人,免予起诉678人。在抓好两个重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纪检察、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税务检察和技术检察工作,各项检察业务都有新的发展,对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为适应新的形势,全市检察机关在实践中大胆探索,积极稳妥地进行自身建设改革。1988年,市院建立了贪污贿赂罪案举报中心,各县、区院也相继设立了举报机构;90年,设立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局,集举报、侦查、预防于一体,形成反贪“一条龙”新格局;91年,增设了民事行政检察机构,拓展了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同时,市院设立了税务检察室,与税务部门联手作战;还专门设立检察技术科和法医事务所,为办案工作服务。
    工作制度方面:引进和借鉴外地经验,建立、完善各项检察制度,主要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制度;办案联系制度;举报制度;自侦案件内部制约制度;干警培训制度等等,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向广度拓展,向深度推进,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队伍建设方面;以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检察队伍为目标,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狠抓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检察队伍逐步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1992年底,全市检察队伍发展到499人,比1983年增加百分之三十六;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水平253人,占整个队伍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一,比1983年提高了四十一个百分点。
    装备建设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给检察机关的装备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全市检察机关在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加大发展检察装备的力度,集中财务突出抓了办公、居住条件的改善和技术装备、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的现代化建设。市院先后投资200多万元建设了办公大楼,投入636万元建了干警宿舍,投入207万元购置了交通、通讯和技术装备,并建立了检察传呼中心,检察装备现代化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较好地改善了办公条件、执法条件和居住条件。
    开展横向联系交流协作:随着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跨地域的犯罪条件逐步增多。在这种情况下,我市检察机关逐步拓展了同区域外以至境外检察机关的联系、衔接和协作。1986年,与福州、厦门、珠海、大连、青岛、宁波、南通等城市共同创办了《沿海开放(八)城市检察工作协作研讨会》,每年都参加了年会。1992年,市院主办了第七次会议,通过研讨和交流,巩固了协作关系。1993年初,市院组织各县、区院检察长赴深圳、广州、佛山、珠海、中山等市学习取经,拓宽了思路。1992年,首次邀请泰国六区检察代表团来汕访问。我院也应邀组团赴泰访问、考察。
    十年来,各级领导、检察干警和各界人士发扬了奉献精神,倾注了大量心血,发挥了聪明才智,付出了艰巨的劳动,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和美好的回忆。现在,我虽已离休,但仍心系检察,愿为检察事业发挥余热,增砖添瓦,也祝愿我市检察事业有更大的发展,登上新的台阶。
(本文作者为原汕头市检察院检察长)

摘自:《潮汕史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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