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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经贸考察记
一、地理简况;
波兰位于欧洲中部偏北,是连结原“经互会”与“欧共体”的“桥梁”,东接白俄罗斯、乌克兰,西靠德国,南壤捷克、匈牙利,北临波罗的海,是东西欧的交通要道,全国面积312,677km’,原为东欧第二大国,仅决于独联体之后,人口约3,790万人,另有2000万侨民遍布欧美。语言为波兰语,讲英语基本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能源充足,陆、海、空交通十分发达,全国有16万km长的公路与欧洲各国相通。从华沙驾汽车往各周边国家,一般只需3—4个小时,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有一辆以上的小汽车,首都华沙人口200万,拥有小汽车100万辆,有2.7万km长的铁路网布遍全国,并且可以经独联体直通中国,北部有格丁尼亚(Gdynia)等设备优良的国际港口,华沙与东西欧、亚洲有直航飞机。
二、政治简况:
一九八九年九月,波兰团结工会从波共手中接过了政权,成立新政府,为了迅速使波兰由中央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开始了史无前例的、旨在实行市场导向的改革计划。推行包括:制订收支平衡预算、削减补贴、自由定价、限制工资增长、放宽外贸经营权、吸纳外国资本、放宽外汇管制以及国家货币(兹罗提)对美元贬值并可在市场上自由兑换等措施。
新政府的这一改革,对外,迎合了西方国家的需要,对内,得到了波兰人民的理解,波兰人民对新政府的改革计划,表示了坚决拥护的态度,并且以高度的忍耐接受改革带来的困难。
直观反映出来是:目前,政治形势较稳定,相对于整个东欧国家而言,波兰目前的局势还是比较稳定的,而且基本定型,预计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由于各大政治党派已达成协议,取得一致的谅解,预计不大可能出现象南斯拉夫那样的内战,也不可能出现象捷克斯洛伐克那样产生分裂。社会亦较稳定,市容较为整洁,街上行人并不是忧郁型,商店玻璃橱窗布置典雅,夜间灯光明亮,而且没有加任何保护装置。街边零售小店(花店、书店、快餐店等)亦好象没有明显、特殊的防盗装置。社会秩序、交通秩序较好,城市文明程度还是较高的。
三、经贸简况:
1.经济繁荣
波兰物产丰富,矿产资源尤甚,蕴藏有大量的煤、铜、锌、铝、银、硫磺和化学原料,重工业基础甚好,钢铁业、造船业、机械业、化工业、纺织业尤为发达,轻工业、食品加工业却很落后,这种畸型的产业结构是原“经互会”的“大家庭”布局造成的。
土地肥沃,成片的黑土地有待开发,大量出口农副产品,农、林、牧为主要经济部门。1956年就实行土地私有化。
物资生产净值约600亿美元 (1992)
工业产值占国民总产值49% (1992)
人均工资约150美元
1992年逢百年大旱,粮食生产下降28%,但经济承受能力比过去增强。
工业比1991年有大幅度增长,预计明、后二年仍可继续赶上,政府对此持乐观态度。现在,由于实行改革和经济转轮,私营经济发展甚速,势头颇好。目前,约有58%的就业人员在私人企业,华沙街头私人企业随处可见。由于发展较快,企业开业匆促,甚至有用飞机集装箱摆在街边作为营业场所,这些私营企业给波兰经济注入相当大的生机。
为了使现政府的改革计划实现,欧洲经济共同体、发达国家、国际金融机构不仅在精神上,而且在物资上、资金上给予新政府大力支持。例如,工业发达国家至今巳提供5亿美元的短期多边临时贷款和10亿美元的稳定贷款,国际货币基金会批准给予约7亿美元的备用贷款、世界银行拟在三年内提供25亿美元的信贷。凡此种种,均可望使波兰能顺利完成改革计划。
华沙市场比较繁荣,霓虹灯到处可见,确有灯火辉煌之状,百货商店物品尚丰富,但大多为中、低档商品,国际名牌商品较少见,食品也似不缺,价格不昂。美国一大娱乐公司在斯大林建赠的波苏友好大厦广场的一角,建立类似迪斯尼乐园一样的游乐场所,七彩灯通霄不灭,可见其开放程度。
2.经贸发展
近二年来,由于波兰在国内实施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对外贸易的大量改革措施),加之其地理位置有利于向周边国家幅射、以及与欧共体之间的关系,波兰巳成为各国资本投入的热点。
首先,实行贸易自由化政策,打开了市场,解除了一切贸易障碍,每一波兰公民和团体都可从事外贸经营,进口方面基本不予限制,束缚与外通商的管制几乎完全撤消,企业对外贸易不再受中央计划控制。因此,对外贸易发展很快,1991年出口总值约150亿美元,进口总值约110亿美元。完全解除外汇管制,实行波兰货币(兹罗提)对外币的统一汇率,外币兑换点在华沙到处可见。兹罗提可与美元、西德马克、英磅、法国法郎、瑞士法郎等多种货币挂勾。
其次,优化投资环境,吸纳外国资本。为了更多吸纳外国资本,进一步鼓励外国资本来波兰投资,现政权千方百计采取各种优惠措施,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外国资本投入。波兰议会于1991年6月14日通过新的“外资企业法”,纠正了“旧法”中的不利于外国资本投入的条款,同时实行新的海关法,从关税优惠上鼓励投资。开设保税仓,首期储仓一年,享受免税(还可申请延长),收1%的保险金,一年后除转口外,均纳税。除了企业可设保税仓外,政府也设立“公用保税仓”,以便于小规模贸易的开展。由于采用了多种优惠政策,短短几年,波兰已实际利用外资7亿美元。据说,近期外资的增入势头更明显,而政府在审批外商投资企业方面的手续也大大简化,一般在税务局办妥纳税手续后,即可在地方法院登记注册,然后就可进行经营。例如在华沙办外资企业,只要到华沙第三税务局缴纳4%的印花税之后,就可到法院登记注册,而注册资本没有限制。
第三,成为欧共体的联系国
1991年11月22日,波兰同欧共体建立了联系国关系,其最终目的是加入欧共体,这样,就为它同欧共体之间创造了开展自由贸易,拓展经济合作的有利局面。目前欧共体已成为波兰对外贸易的最大市场。其中西德是波兰最大的供应国,其次是美、意、英、法、奥等。
3.不利条件
由于波兰政治转轨和经济转轨较骤、较快、较剧。因此,存在着不少自身的不完备、不配套的缺陷,从而可能使之产生一些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应该说,新政府是在各种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接管政权的,加之40多年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和畸型的产业结构,因此,在政治转轨尚未健全完善的阶段,立即进行经济转轨,而所有制的转换又较为迅速、全面,甚至趋于彻底,势必出现严重的脱节(包括思想、物质、法制、国家机关的人员素质等)现象,很多问题随之出现。例如:
1.通货膨胀率高,1991年通胀率高达30%
2. 金融机构实力脆弱
3. 外贸管理“混乱”
4. 货币币值不稳定
5.外贸企业信誉差,承付能力弱
6.个人所得税较高,达67.5%(雇主承担40%,雇员承担27.5%)
尤为严重的是政府的一些法规、法令多变,更使投资者无所适从,例如,《外资企业法》二年变二次,海关税规几乎年年都变,外币汇价变化更为频繁。这样,对于投资者来说,就很难保持一个连续、稳定的心理平衡和运作筹划
加之还存在一个“假如”,即“假如”改革不成功,国民的忍耐和理解超过其承受的程度,那失望的心理将会引发成对抗的动力,当出现这种情况时,首当其冲的损失者,理所当然就是外国投资者。
四、中波关系及对在波投资之管见
团结工会取得政权之时,正值“六·四”风波前后,中波关系出现了某些困难,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逐渐互相理解,目前,中波关系在政治上,已经没有什么困难,在历史上,由于意识形态方面产生的影响,随着波方政权的更迭,应该说,已经不成障碍,即使在波兰出现剧变时,同时出现西方对我方的“制裁”,也很快地产生变化。主要原因是:(1)西方的“制裁”根本不起作用,而且西方国家本身也需与我方搞好关系,(2)由于西方的利已主义,使波有失望感,西方的援助并不是原有所想象的那么多,因此,波方必须调整与其他国家的关系,采取多元化的做法,其中必然包括对中方的政策,(3)中方的正确的政策确立了波方的信心,我方的一贯“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地发展国家关系和经贸合作”的政策是正确的。
因此,中波两国就存在着广泛的合作的余地,由于双方有着明显的互补性,应该说,是完全可以成为良好的合作伙伴的。
历史上,中波贸易最多达年十亿美元,现在中方有很大的积极性。目前,湖南、江西、广西、上海、深圳、天津、青岛、宁波及中央各专业公司,均在波兰设有企业或代表处,粤海在华沙成立分拔中心。
由于波兰是欧洲大国,市场较大,加之位于欧洲中心,与东西欧均有良好的关系,各方面的环境也不错。因此,建议我市到波兰设立机构,开拓多元化市场,其理由:
(1)历史上,我市专业的产品在波兰市场早有一席之地,记帐贸易时期,我市产品年出口波兰市场不少800万美元,且较为稳定。
(2)现状上,目前,波兰经香港进口的年增长率达14%一20%,进口总值为5000万美元,主要商品为成衣、纺织品、布料、电子产品、玩具、日用百货、塑料制品、茶叶、轻工机械等,而其中90%来自中国,那么就存在直接贸易的可能性。
(3)波兰位于欧洲中心,周边国家幅射极为有利,加上其国家颁布的配套政策(如保税仓)等有利条件,“存仓分拔”的做法是可行的,而且是有利可图的。
当然,在具体做法上,应采取稳妥的做法,譬如,可以通过与一些有渠道、有销路,甚至有背景的客商进行合作,从小做起,逐渐扩大,初时以“熟悉政规,熟悉市场,掌握消费者需求,发展人际关系”为主。
波兰总统说:“希望中国来波兰赚钱,我们波兰人也到中国去赚钱,大家都赚钱!”我想我们中国人,也可以这样说。
摘自:《汕头史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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