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部文件--汕头历史学会关于编集现代名人通知选登    

汕头历史学会关于编集现代名人通知选登


    关于《潮汕海内外名人表》现代部分收集申报简则的通知
    分会:
    一、情况
    本会继去年三月负责主办《国际汉民族学术讨论会》向国内外各级领导、学者,通报我会即将编写现代部分的《潮汕海内外名人表》,得到与会的好评,支持之后,又相继召开《分会代表会议》、《历史学会扩大会议》、《名人表编辑会议》,并以《汕头史学》第二期初拟的“名人表”说明,向各界征求意见。现汇集为“名人表”收集,申报的“简则”,请各分会遵照执行,并于九一年四月汇交汕头教育学院连振国收。
    二、目的
    推动促进潮汕海内外同胞的前进,为潮汕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范围
    1.凡1911年诞生或1911年之前诞生而在世者。
    2.潮汕人、潮籍侨胞,在潮汕工作的外地人有贡献者。
    3.在每个分会范围工作者(如潮阳籍在普宁工作者,则在普宁收集)。
    4.凡侨胞和在外省市工作者由(向)出生的分会所在地收集中报。
    四、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潮汕、政治清白从政清廉;
    2.业务精通,有突出成绩可考,贡献较大有成就可查者;
    3.有较好和较广的影响,具体地说,必须基本具备下列条件:①一般有副处级、副高级职称、副团级以上    ,否则应该有杰出贡献者。②作品、创造发明在省刊发表和得到省级以上单位认可者。③参加学术组织:县的常务理事、市理事、省会员以上者。④先进称号:县、区先进工作者、劳模、市积极分子者。
    五、类别
    1.党政团体;2.军队武警;3.工业工厂;4.农林牧渔;5.商业财贸;6.社会科学;7.自然科学;8.学校教育; 9.文学艺术;10.其他行业(①医药;②体育;③创造发明,④个体企业;⑤宗教等);11.海外侨胞(海外侨胞也按以上十类收集)。
    六、名额
    根据每分会总人口和八届市人大名额分配,结合该县区情况,经我会多次会议研讨,初定你会每个类(线)为( )名,十类总共( )名,各县的分会可据华侨的多少再进增100%,如普宁分会每类10名,十类共100名,再加侨胞100%,则总名额为 200名。
    总之,潮汕地区的每类分配名额不能超过。每类多余名额可放入海外侨胞部分。侨胞应据情况从可以适当增减,各地分会可灵活掌握。
    七、方法
    1.集体宣传,并于本月即向汕头公园区历史分会陈秉长同志定购联系《潮汕海内外名人表》;2.个人申报;3.支会、单位推荐;4.分会审查汇报;5.学会审批出版。
    八、组织
    1.为了繁荣史学,准确少误编写好现代部分“名人表”,请各分会有条件的尽快组建支会。
    2.迅速成立《潮汕海内外名人表》的编辑部,详参《汕头史学》第二期。《潮汕海内外名人》编写说明。
汕头历史学会
1990年1月1日抄报:省历史学会、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委员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 市人事局、市社联、文联、科协、各大专院校、市直各委办局


关于公园区历史分会“名人表”的汇报纲要及其它事项的通知


编号:史9085


    历史分会:
    去年我会召开关于“名人表”的扩大会议以来,各分会、支会根据决议积极从事收集潮汕名人的宣传组织,编写等工作,并陆续交来表格。从已交来的表格和我们到一些分会了解的情况看,发现收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为让各分会更方便工作,特转发公园区历史分会关于“名人表的汇报纲要”并再次强调下面的几个问题,请能参照执行:
    一、现代部分的“名人表”:
    1.名人表是我会会章既定任务。去年的“扩大会议”已向各省代表,各个兄弟学会和我会所属分会支会领导及会员强调了它是我会的长期任务,我们不仅要分期出版“名人表”,还要出版“名人传”、“名人录”。
    2.关于“名人表”名人的条件:这是收集的关键。《汕头史学》第二期,1990. 1.1给各分会的通知和公园区历史分会的汇报纲要都反复强调这个问题,希大家好好理解。这里再次重申:除了侨胞外,收入“名人表”者,都应按照“1990.1.1的通知中的三个条件,待别是第三个条件中的四项要求,应作为有机联系的整体来看,绝不能认为有其中一两项就可以收入“名人表”。
    3.各分会在收集“名人表”的过程中,要:
    ①认真领会《汕头史学》第二期,及每次关于“名人表”的通知。
    ②加强宣传发动,让社会各界人士理解“名人表”收集的目的意义和做法。
    ③上交学会的表格:(1)交二份;(2)每份要分类和注意编号;(3)每份数字,一定要限制在150字的表格内,(4)每份表右侧都要贴上注明单位,姓名的一寸照片;(5)表格的下方,一定要有单位,分会的公章和主编的姓名。
    二、未成立支会的继续组建支会,分会的领导有变动的请补选调整,并报我会。
    三、继续抓好每个分会的刊物和年会活动。
    四、未交已发科研成果的表格,请迅速交来。
    五、以上收集内容请即汇集交汕头教育学院连振国收。

敬礼
        1990年8月20日

通知


编号:史0912


    各分会、支会及学会:
    1.《汕头史学》第3—4期(合刊)急待各分会、支会改组调整增加的领导成员会员名单和各分会及会员1985年以来的科技成果刊印出版,请您和你会所有会员快速按照寄去的表格尽快填好于四月前寄来,寄交前已经通知的肖冠生副秘书或金砂中路35号连振国同志收。
    2.现代《名人表》,牵涉面广、较细,工作量较大,仍有南澳、饶平、普宁、达濠、金砂、安平、普宁等分会交来部分表格,各分会应抓紧此工作,组织人员收集审查。凡1900年(原为1911年)诞生的潮籍海内外人士及在潮工作多年而又有成就贡献的外籍人士都可以收集。
    3.关于分会名称问题:据1991年2月 5日我会连振国秘书长和社联洪永绥副主席同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办丁海荣副主任商定:“市历史学会所属区、县分会观名称不变,市区各分会未办理登记的由社联学会统一登记,各县分会仍按分会名称在各县民政局登记。”此精神由丁副主任打电话告知各县区民政局,我会通告各分会。不清楚可直打电话到市民政局(电话256022),找丁海荣同志询问。

特此通知
199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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