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海内外名人》表、传、录编写说明
(汕头历史学会秘书组)
一、目的
总结历代潮汕海内外名人先进事例,编写潮汕海内外“名人表”、“名人传”、“名人录”,通过列表立传,把有杰出贡献的名人分期分册载入潮汕史册,以期鼓舞各界人士,奋力振兴潮汕,推动两个文明建设。
二、内容
1、古代部分——收集1840年以前,潮汕海内外名人分册列表,杰出人物立传。
2、近代部分——详细收集1840年~1949年在世(或1911年前诞生)的潮汕海内外名人分册记录、列表、杰出人物立传。
3、现代部分——周密调查,合理分配,仔细分类,严格核对。编写1911年10月10日后出生的潮汕海内外名人及在潮汕工作的外地外籍而有贡献的名人等分册记录列表,杰出贡献的名人立传。
三、原则
1、收入“表”、“传”、“录”者,都必需是潮汕海内外同胞或在潮汕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物,反面人物,不予考虑。
2、编写次序:①先表后传,继而表传合录。 ②先现后古,也可同时并进。
3、除已故的名人外,列表、只陈述主要事迹,不下结论,“传”可以评论,但都应坚求真实,对名人事迹不宜夸大,也不应缩小。
4、除古代部分外。“名人表”都分类 (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编写出。
5、每册分类后的人物,按姓氏笔划排列。
6、“名人表”字数不超过150字。“名人传”字数在1500字左右。
7、“名人录”古代、近代、现代合并分册刊出。
8、编写对象、古代、近代一般在出生地收集,现代在工作地方收集。
四、条件
第一、爱国、爱潮汕,对潮汕的开拓、建设、发展有特殊贡献者。
第二、各地各界根据不同情况暂定。
1、政法——古代、近代县级以上、现代处级干部或在群众中声誉较高、有突出贡献者。
2、经济——古代、近代、现代有发明创造、高产记录、管理优异、县级模范,现代守法个体户交税五至十万元以上者。
3、军界——古代、近代管带官以上,现代团级以上干部,有突出贡献者。
4、知识分子——古代进士以上,近代举人以上,现代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有突出贡献者。
5、爱国华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6、其他——对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有杰出贡献者。
五、规格
1、名人录:规格包括:①姓名、②性别、③生卒时间、④文化程度、⑤职称、⑥职务、⑦出生地址。
2、名人表:除了名人录的七项外,增加主要事迹或像片(现代的不下结论)。
3、名人传:按传记体立传。
4、“表”和“传”:凡加像片的,都以半身、脱帽的二寸像片为宜,古、近代例外,每人交像片三张,二张交学会,一张留分会。
5、“表”、“传”的规格采用五号字,32开本。
六、范围类别
1、政治
①党政
②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③法院、检察、公安。
2、军事
①部队
②武警
3、经济
①农业
②工业
③交通运输
④邮局、水电
⑤建筑
⑥商业、供销
⑦银行、保险
⑧公司
⑨服务
4、文化
①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
②新闻出版
③教育、学校
④卫生、体育
⑤文学艺术
5、爱国华侨
6、综合
①发明创造
②外事人员
③宗教
④个体户
⑤居民、工人、农民等
⑥其他
七、组织
1、编辑部
①各地、市、县、区在建立历史分会基础上,成立《潮汕海内外名人录》、《潮汕海内外名人表》、《潮汕海内外名人传》编辑部。
②编辑部由主编、副主编等若干人组成。
③每个编辑部下设:(1)资料收集组、(2)调查组、(3)定稿组、(4)校对组、(5)总务组。
3、编委会:
市历史学会成立《潮汕海内外名人录》、《潮汕海内外名人表》、《潮汕海内外名人传》编委会,编委会由市及各地、市,县、区编辑部主编和特聘人员组成,设顾问、主任、委员、主编等。
编委会下设:①资料收调组——主管外勤。
②定稿校对组——主管内务。③总务组——主管收支、印刷、发行。
八、方式方法
1、收集过程
①收进“录”、“表”、“传”的对象,由各分会理事及会员按条例调查、了解、推荐。
②个人或对象的子孙、亲朋、申请填报。
③分会、理事会审查、整理、修正备案,按要求、数字,名人分类姓氏笔划总汇报市编委会。
④学会审批(重要对象或有争议的对象)平衡。
⑤市编辑部汇编、校对、排印。
2、凡收进“录”、“表”的对象。每人发十册,按统一开支价格收费,“名人传”也发十册,但采用资助方式。
3、增订数:先由个人报分会编辑部,再由编辑部总务组报学会总务组(交费亦同)。
4、收进“录”、“表”和“传”名人材料,一般复印三份,交市总编辑部二份,每份都应加盖分会会章和主编个人印章,其中一份备案,一份付印。
九、“样式”说明
1、各分会在确定收集对象后,按“十”样式表格复印,发交收集对象填写,理事会审查,编辑部修改,除留底稿外,一律送交学会编辑部两份。
2、呈报者和编辑部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形容、不下结论。
3、书写规格,①字数严格控制,除表格要填写的项目外,其他内容只能在150字以内。②楷书填写,注意逗点符号的运用。
4、呈交的表格,①每条线按规定号码排列(以便编辑部编辑排印时,根据每个分会每条线的排列先后酌情付印)。②表格下半部的分会、主编、印章和意见一定要清楚简明。
注:
本内容承蒙专家、学者、领导帮助修改、有关学会和分会代表反复讨论,但仍有许多不足欠妥之处,敬请大家继续批评指正。
十、近(现)代部分《潮汕海内外名人表》申报表(样式)
